我的跑步之旅
从小到大,最遗憾的事就是只上了一回运动场,而且还是以倒第一的“殊荣”画的句号。有趣的是,毛毛和我的经历竟惊人地相似,一次无意中说漏了嘴,被毛毛拿住了把柄:我说我的运动细胞怎么不发达呢,原来是遗传基因在作怪!
北京奥运会让我觉得有了弥补的契机,先天不足后天补嘛,乘着奥运的东风,把强身健体落到实处。于是,每晚吃完饭,就拉着毛毛到楼下打羽毛球兼跑步。
毛毛的羽毛球打得臭,我的技术也不高,总是弯腰拣球,最好的记录是坚持了五个来回。但尽管如此,仍锲而不舍地力求提高着。每当发了个臭球,毛毛就忍不住提她的强项——跳绳,说自己如何如何冠绝三军,连破记录,连自己都禁不住佩服自己;每当这时,我便不厌其烦地教育她,别总拿自己的强项掩饰弱势,想当年,妈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踢键子无人能敌,每次玩的时候都是大家争夺的对象。毛毛认真地听完,然后慢条斯理地说:人啊,都易犯一个毛病,妈妈你猜是什么?
“有话直说,还学会拐弯了,小东西!开始跑步!”
楼下的空地太小了,感觉有点施展不开,估量了一下,跑一圈也就一百米吧,心想,跑个十圈八圈的不在话下,结果只跑了五圈,就气喘吁吁了,是不是对空地的长度估计错误啊,可怎么看,这一圈也就一百来米,五圈也超不过六百米,于是由衷地感叹:真是缺乏锻炼啊。
童童来了,跑步的队伍中又多了一员小将。我们三个人绕着圈跑,一个人领三圈,跑完九圈歇一歇,再进行一次,我算了算,应该跑足两千米了。多了童童也多了花样,童童建议进行完体育活动再进行文艺活动,每人唱支歌。我慌忙阻止:悄悄地跑两圈还行,如果再开演唱会就有点扰民了,但还是没能控制住小姐俩空前高涨的热情,最终以一曲歌伴舞结束。
今天,又约毛毛下去跑步,谁知毛毛竟不愿去了,动员了半天也没有成效。唉,你这兴致消失得也太快了吧,做什么事都贵在坚持啊。毛毛想了想说:兴趣最重要,没有硬培养实在很困难,我觉得我还是把看书进行到底吧,我对这项运动比较感兴趣。
没了毛毛的陪同,我也兴味索然,唉,毛毛说的有道理,我还是继续写博吧,发挥强项,把写博进行到底!
我和毛毛的跑步之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不跑了,写博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