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jlcyedu 2008-9-4 19:26:00
| 教育爱是从教师尊重关爱学生这一职业道德规范中引伸出来的一个教育学的概念和伦理学概念,是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敬业精神和富有人道性的教育艺术,它不仅指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而且还包括教师用爱的情感和言行来感化学生,陶冶学生,启迪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以及各种具有教育性的爱的方式。由于在教育实际中教育爱主要是通过教师执教行为表现出来的,所以常常有人把教育爱称为教师爱。 教育爱与父母对子女的爱虽有相同之处,但又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爱。从爱的发生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源于血缘的亲情关系,而教育爱则是在对祖国对事业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基于一种人道性关怀的道德境界而产生的;从爱的经常性表现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表现为养护性较强,而教育爱则表现为教育性较突出;从爱的广度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往往是家庭性的,而教育爱则带有更强的社会性;从爱的量上来说,父母的爱一般只是施之于仅有的子女,而教育爱则是面对众多的学生。比较而言,教育爱具有更高的社会道德性和社会影响的系统性全面性。在教育中,提倡教师要象父母爱子女那样爱学生是很可贵的,单教师又不能停留于此,因为对学生的培养,需要教育者对学生具有一种更高更深远的、更富有理智和目的性的爱。 教育爱虽然直接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一种爱的情感和言行状态,但这种爱却绝不仅仅是一般的人对人的爱,它有其更为深刻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包含在内。也就是说,教育爱除具有一般的人道意义外,它在其本质上是一种对祖国对事业的爱,蕴含着教师对祖国对事业应有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一个教师对祖国对事业的爱及其责任的具体体现,可见,教育爱具有更深刻、更稳定的社会基础。这种爱不因教育对象的门第不同、学习不一、表现不一等而有所变化,不会因时间的长短和时空的变化而消失。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明显地看到,教育爱不仅是一种人道的爱,而且是一种与对祖国的爱对事业的爱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爱。对祖国的爱,对事业的爱,对人的爱,构成了教育爱的丰富内容,同时也构成了教育爱的独特性。 |